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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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于2016年7月22日签订的《出售协议》无效; 二、***返还***购房款259000元,袁锋向***返还《出售协议》四至范围内未拆除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0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负担2593元、由袁锋负担8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