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郓城康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经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郓城康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有中央厨房一处(位于公司院内,面积约9317平方米)。 二、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被查封的财产。 三、查封期限为自查封之日起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6-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