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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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 重庆市云晖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费110000元。 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费497361.60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费46606.60元,被告重庆市云晖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有给付内容的,限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713.32元,减半交纳2356.66元,由原告***、***负担471.33元,被告***、重庆市云晖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885.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