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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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光锅炉总厂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昆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1民终1985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18)内0103民初3387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89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910元,共计26870元由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