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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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1民初82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2400元,减半收取16200元,由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200元,减半收取11600元,由无锡视美乐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