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桐城市文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桐城市××广场××路、尖沙嘴街的18套房产(详见附表)。

二、上述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7-2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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