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干道支行 河南天丰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得阳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干道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