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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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W-ZL-201810-002-WY-ZZ)解除;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到期未付租金9356元及相应利息(计至2020年4月7日,尚欠80.9元,此后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8599.5元; 四、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在车辆使用期间的交通违章罚款2850元; 五、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8990元; 六、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赔偿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 七、驳回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84.34元,由原告申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461.74元,由被告***负担2422.6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本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