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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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95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3年。 案件申请费97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