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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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73450元及自2020年6月9日起以月利率0.5%计付的利息,利息随本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原告***负担1192元,由被告***、***负担8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5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