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远宏物资有限公司
陕西闽丰源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陕0112执403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远宏物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闽丰源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陕西远宏物资有限公司与陕西闽丰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远宏物资有限公司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112民初416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陕西闽丰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陕A9K3**奥迪牌轿车、陕A7U2**本田牌小型普通客车两辆,但车辆下落不知,无法实际扣押。经我院银行、房产、证券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陕西闽丰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申请执行人陕西远宏物资有限公司暂无法提供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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