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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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商业用房**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徐良所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商业用房**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徐良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徐良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8-13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