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汉中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2019)陕0724民初45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2019)陕0724民初4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确认原告***的经济损失:医疗费109228.04元、二次手术治疗费3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660元、营养费3920元、护理费15680元、误工费11760元、残疾赔偿金57586.65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交通费1338.50元,部分依赖护理费108000元,后期住院医疗等费用4796.6元,以上合计358969.79元。由人财保险汉中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120000元,在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238969.79元的60%即143381.87元,其余损失由***自行承担;

四、一次鉴定费3720元,二次鉴定费1680元,合计5400元,由***承担3240元,由***承担2160元。

***已垫付费用9358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垫付费用18976.6元,在履行中由双方折抵给付。上述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170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承担165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20-0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