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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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娄底市城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欠款6264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64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后收取1322元,由原告***负担544元,被告***负担7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