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申请人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000元至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账户,划拨完成后解除对被申请人弗格森输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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