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亚太阳湾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金棕榈园艺景观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三亚太阳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亚市吉阳镇六道村三亚太阳湾高级度假区的地上在建工程中的三亚太阳湾度假村酒店独立客房T1A-1栋、T2A-2栋、T2B-1-25栋、T2B-1-26栋、T2B-1-28栋、T2B-1-29栋、T2B-2-32栋、T3A-15栋、T3A-17栋、T3A-19栋、T4A-16栋、T4A-18栋、T4A-21栋、T5-23栋、T5-27栋、T5-30栋、T5-33栋、35栋、36栋、37栋、38栋、49栋、50栋、51栋、52栋、53栋、55栋、56栋、58栋、59栋、60栋、62栋、63栋、65栋、66栋、67栋、69栋、71栋、72栋、73栋、75栋,太阳湾高级度假区总统别墅3号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在价值人民币129800736元的范围内查封,产权证号:三土房(2014)字第XXXX号]。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海南金棕榈园艺景观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