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扣划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
鹤岗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划案外人鹤岗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内存款元。(扣划至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账号:62284022262********)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19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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