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双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华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文华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浙江文华服饰有限公司、浙江双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华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鲁一华、曹亚红限额在1610万元内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4-12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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