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4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3元,由原告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186元,被告***负担28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