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新联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竟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新联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广东竟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服务费40000元; 二、驳回原告广东竟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66.4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83.21元,由原告广东竟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担156.40元,被告广州新联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26.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