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郧西县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郧西县支行工资账号62×××20。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4-21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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