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晋江伟泰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晋江伟泰服饰有限公司货款1749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00元,减半收取计1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