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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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福清乐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