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 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 漯河市新和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漯河市新和贸易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证号:漯房权房权证召陵区字第**)房产证号:漯房权证房权证召陵区字第**)两套,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不准买卖、抵押、损毁、办理过户等。 二、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被申请人河南省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人民币320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