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2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内容;

二、撤销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2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内容;

三、变更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2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内容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对登记在***名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澳门公寓7#楼6C单元房产[房产所有权号: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14578号],有权予以折价或对拍卖、变卖该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就上述第一、二项债务优先受偿。

二审案件受理费2046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