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港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类型 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抚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抚顺县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0)辽0421执保49号

申请保全人辽宁港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麦德盛(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实施了执行措施。现将被保全人麦德盛(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的账户予以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合计68657.55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冻结期限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4日。现已部分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抚顺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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