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铁岭县丰收种业有限公司
辽宁衡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顶堡信用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铁岭县丰收种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400.00㎡、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房权证铁岭县字第**)证房屋三套(建筑面积分别为197.91㎡、199.36㎡、15.12㎡)及上述房屋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铁岭县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75.40㎡)以流拍价819726.35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顶堡信用社抵偿等额欠款本息及相关执行费用。余欠部分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顶堡信用社可持本裁定书依法律规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7-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