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景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桂林景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账号内的存款9104376.6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8-6
发布日期 2020-1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