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泊菲莱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红日家居有限公司 长葛市红日橱柜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 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11815号 原告: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岑泽辉,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俊莲、朱嬿羽,均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葛市红日橱柜家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鹏举。 被告:河南泊菲莱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鹏举。 被告:河南红日家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被告: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贤凯。 原告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诉被告长葛市红日橱柜家居有限公司、河南泊菲莱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红日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原告在收到本院依法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