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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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三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1275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