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鑫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华田建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贵州华田建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775.00元,由原告贵州华田建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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