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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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1202执恢98号 马根来、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根来与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9000元。案件在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以终结执行的方式报结。后期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现已执行到位159000元,执行款已全部转付于申请执行人马根来,案件剩余利息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马根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甘1202执2569号终结执行的(2019)甘1202民初213号民事调解书已和解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