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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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黑龙江宏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黑龙江伟泰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哈尔滨海正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道外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道外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道外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四、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道里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