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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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 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43039元,由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5759元,由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072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77104元,由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9638元,由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承担67466元。保全费5000元由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造价鉴定费106660元、质量鉴定费270000元、损失鉴定费60000元,以上鉴定费合计436660元,由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00000元,由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承担33666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220143元,由陕西国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