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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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成都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恩利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三相电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19)川0124民初5049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成都市郫都区房屋归四川三相电机有限公司所有;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四川三相电机有限公司将成都市郫都区房屋办理过户登记至四川三相电机有限公司名下。 一审案件受理费11400元,由***、***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