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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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德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德阳市德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769元,由原告德阳市德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30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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