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瑞珑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398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住***。 被告:北京佰溢通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涛。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广州瑞珑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曾燕(曾用名:曾小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广州瑞珑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燕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廖敏敏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官伶俐 |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