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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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独一之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独一之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35044.84元,并偿付原告自2019年3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8元,由被告苏州独一之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裁判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