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和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2019)闽0783民初1831号民事判决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代偿款66776.32元及利息(其中12815.10元代偿款,按日利率万分之六从2018年2月25日起计付至该笔代偿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53961.22元代偿款,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从2018年3月21日起至垫付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904元,由***、***共同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处理。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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