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慈溪市华佳电镀有限公司
宁波市辉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282民初12279号

原告:宁波市辉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CJPB97L)。住所地:慈溪市龙山镇海甸戎村镇西北路。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慈溪市龙山镇范市329国道57号(收件人:王成伟)。

法定代表人:王成伟,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慈溪市华佳电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住所地: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五路电镀园区。

法定代表人:史久浩。

原告宁波市辉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慈溪市华佳电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31日立案。原告宁波市辉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宁波市辉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治军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代书记员陈宇

裁判日期 2019-11-18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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