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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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68710元,由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4355元,由***负担343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710元,由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4355元,由***负担343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