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弘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因案件审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2314.51元,由原告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2405.40元,扣除其应当承担部分后,本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其退还90.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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