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的保证金本息人民币717557.55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给付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87.79元、保全费477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