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1339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安翠。 被告: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祝丽娜。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黄慧敏 人民陪审员邹允洪 人民陪审员刘淑贞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邓雨霏 |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