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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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华兴水泥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民兴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管理 |
法院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兴宁市人民法院(2020)粤1481行初46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兴宁市人民法院重审。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合计100元,由重审决定。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