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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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解除与***签订的《合同书》的行为有效,合同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费75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保险费及车船税共计3852.12元; 四、驳回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3元,由北京运丰祥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21元(已交纳),由***负担4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560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3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