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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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2018)京01民初602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