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静态交通泊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二分公司
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大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交付位于大连市西岗区中央华府项目已完工程的施工档案材料(详见明细表);

二、驳回原告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6,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6,700元,被告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二分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8-7
发布日期 2020-1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