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441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同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7-18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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