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超发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潍坊滨海潍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潍坊滨海潍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84810.8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70元,减半收取计2485元,由原告***负担411元,被告潍坊滨海潍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207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